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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合金車輪徑向沖擊試驗機
本產(chǎn)品執(zhí)行標準:
1)執(zhí)行標準:QC/T211-1996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輕合金車輪試驗方法》
2)QC/T211-1996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輕合金車輪試驗方法》
3)GB/T6147-92 《試驗機包裝、包裝標志、儲運技術(shù)要求》
4)JASO T 203-85《摩托車輕合金車輪
1、該試驗機主要由主機、參數(shù)測量顯示單元、強電控制單元、試驗附具等組成。
2、主機采用雙立柱框架結(jié)構(gòu),電機上置,通過鋼絲繩帶動沖擊錘至所需高度,由光電編碼器準確測量高度值,從而保證沖擊能量準確、可靠。
3、沖擊錘的釋放,由氣動控制,同時設有安全銷。
4、帶有二次沖擊裝置,以實現(xiàn)對車輪的二次沖擊,同時配備有30°沖擊支架,用戶可根據(jù)不同的標準選用。采用防護網(wǎng),保證試驗安全。
5、配置強電控制箱,完成對提升電機以及氣動元件的驅(qū)動控制。
1. 主沖擊錘質(zhì)量:100kg
2. 輔沖擊錘重量:40kg
3. 沖擊錘頭寬度:不小于200mm
4. 沖擊錘位移:不小于600mm
5. 彈簧總剛度:300±10kgf/cm
6. 車輪側(cè)沖安裝角度:30°
7. 車輪安裝支架可調(diào):不小于250 mm
8. 砝碼規(guī)格:40kg×2、30kg×3、20kg×3、10kg×3、5kg×2
9. 脫錘載荷:500kg
10. 數(shù)字顯示重錘沖擊高度
11. 車輪試件裝胎后外徑:φ260~φ770mm(裝胎前10-19寸)
12. 電機功率:≤1kw
13. 氣源壓力:0-0.7Mpa.